宁夏宁东矸石电厂一期2×330MW机组工程第五批设备招标
发布时间:2008-08-31
所属地区:宁 夏
详细内容:
1.受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东矸石电厂一期2×330MW机组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内容:宁东矸石电厂拟招标设备(总第五批)
2、设备名称
包号、设备名称
1、DCS
2、凝结水精处理控制系统
3、高低压旁路装置,
4、进口关断阀门、进口调节阀
5、330kVSF6断路器
6、330kV隔离开关
7、330kV电流互感器
8、330kV电压互感器
9、330kV氧化锌避雷器
10、不停电电源
11、厂用电源快切装置
12、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3、直流系统
14、微机型元件保护
15、故障录波装置
16、网络监控系统
17、输煤程控及工业电视
18、水电解制氢设备
19、皮带秤
20、煤场喷洒及水力清扫设备
21、带式输送机及输煤皮带
22、变压器水喷雾消防;油罐区泡沫灭火系统
23、油泵及滤油器
24、水工\除渣\化学起吊设施
招标范围包括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宁东矸石电厂项目现场
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30MW级以上机组辅机设备的经验,并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是主管部、委审查认为具备生产该机组辅机设备能力和技术条件的厂家。
3.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5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的除外)。
3.6近三年在国内设备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的除外)。
3.7近三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3.8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
4.愿参与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9月1日至9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进行投标报名。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中泰大厦9层。
联系人:郑 伟
电 话:010-51953848 51953846
手 机:13439968600
传 真:010-5195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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