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发电厂三、四号机组(2×328.5MW)烟囱防腐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1.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大港发电厂三、四号机组(2×328.5MW)烟囱防腐材料采购(招标编号: SGNY-2008
-101017 )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招标范围为:天津大港发电厂三、四号机组的烟囱防腐材料,烟囱总高210m, 烟囱出口内径为6.5m,入口直径16.92m
。底部直径17.64米,烟气温度165℃,故障烟温180℃;防腐面积约为6500平方米。交货期为2008年9月18日前货到现场。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应至少有4年及以上生产制造该类型货物的经验,且有两家及以上类似项目成功应用至少两年的业绩,并出具用户使用报告。 (7) 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取得投标货物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8)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8年 7 月 9 日起至2008年7 月 16 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 4:30 (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
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800(捌佰)元人民币和壹佰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企业营业
执照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
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8 年 7 月 29 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开标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08年7 月29 日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 贰拾)万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 联系人; 朱军 电话:010-51953574 51953670 13366557881 传真:010-51953670 邮箱:zhujun0100#163.com(请把#变成@发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翠路62号 邮编;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