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起重机、连续光亮热处理炉采购(7.16) 1.受买方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标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标书费 (元) 1 起重机 29 1000 2 连续光亮热处理炉 3 500 3.招标文件从即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2:30~5:30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按下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汇款并填写售标登记表,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我中心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邮购方,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 4.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08年08月05日(星期二)上午9:00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5.兹定于2008年08月05日(星期二)上午9:00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林超 电话:010-89503734 传真:010-89503745 |